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快学校学科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具有为中医药事业献身精神。
2.在学科专业上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英文资料,具有一定的英文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学制要求
硕博连读研究生同统招博士生。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
1.学科条件
(1)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应在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中开展。
(2)硕博连读原则上在同一学科(中药学允许药学专业交叉)和同一导师中进行。
2.指导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条件
(1)须是我校校内或直属医院博士生导师。
(2)以往做为第一指导老师(不含协导)带教的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至少1篇,且导师本人为通讯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
(3)当年具有带教资格。
(4)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3.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学风严谨,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团结协作精神。
(3)研究生硕士导师为我校校内或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博士生导师。
(4)已修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且所有必修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5)英语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②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③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④GRE成绩305分及以上(新)(2年内有效);⑤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6)导师签署同意硕博连读意见。
四、选拔时间、计划和程序
1.范围
从我校硕士二年级学生中进行选拔。遴选时间详见官网。
2.计划
博士生导师带教硕博连读博士生占用当年计划。
3.程序
3.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带原件查验):
(1)《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导师签署推荐意见。
(2)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用于硕博连读报名”)各1份;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陆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1份;
(4)符合条件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1份。
(5)导师“以往做为第一指导老师(不含协导)带教的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且导师本人为通讯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文章检索证明。
(6)专家推荐书:两名所申请学科或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从附件中下载(表格加盖推荐人单位公章)
(7)天津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
按照以上顺序整理,左侧装订(一式两份)。
3.2研究生院审核申报材料,初步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3.3各学科组组织专家进行考核,根据专家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3.4研究生院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
五、学位授予
1.硕博连读研究生授予博士学位,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如果不宜继续培养,经导师建议,学位分委会审核同意,可转硕士生进行培养或按博士肄业结束其学籍。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以作者排名第一发表1篇国际高水平期刊论文。
3.硕博连读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博士学位。
六、其他
1.硕博连读研究生纳入当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
2.硕博连读研究生录取后,在硕士阶段第三学年进入博士阶段。
3.申请人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受到校级处分的不能申请硕博连读。
4.如发现考生有申报材料虚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